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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上海就业权将纳入法援范围

[日期:2008-04-21 ] [来源:人 作者:] [字体: (投递新闻)
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司法局将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居住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等将被纳入援助事项,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关明泉介绍,目前上海市法律援助对象的经济困难标准为低保线的1.5倍(即人均月收入525元以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仅10项。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上海市司法局将加强与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协调,努力争取进一步放宽该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至少放宽到低保线的两倍,同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门槛。(记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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