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职工在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多长的试用期,试用期的时间是否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时间里?
答:依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
2、问:我在试用期时签完合同后,企业给我们上了一个团体险(意外伤害保险)。请问,意外伤害保险与国家规定的三险有什么区别?公司给上了意外伤害保险能跟国家规定的三险相提并论吗?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完全不同的,商业保险例如意外伤害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是根据国家制订的社会保险法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普遍性的保险,其投保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此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3、问:我在试用期里加了很多班,但企业没有给我发过加班费。如果现在我离职了,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最远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
答:加班费有证据的情况下,最多可以追诉60天。
4、问:我的合约中的试用期月底到期,但公司没有提出是否"转正",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答:过了试用期,公司没有提出是否"转正",事实上已经"转正"。
5、问:我们的效益奖金一季度一发,我三个月试用期未满就离开公司,他们不发前面两个月的奖金给我,这合法吗?
答:企业做法是错误的,你有权向企业索要前面两个月份的季度奖。奖金是新员工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企业拒不发放,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追补。
6、问:我在试用期,辞职是不是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答:《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期间公司与员工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而不必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7、问:我的合同里写明了每年发放13个月的工资,现在我干完半年的试用期就离职了,请问是不是有权力索要一半的双薪?
答:所谓13个月的工资,实际上其中一个月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一年工作正常的情况下被考评为称职而发放的。也叫年末双薪。如果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你是离职者,提出的如上要求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8、我刚找到的公司要求在试用期满之后,如果认为试用合格,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答: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同样应该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一些单位以试用期为理由而逃避给员工参加社保,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9、我应聘到一家大公司,在试用期内经过单位培训后上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如果员工今后一旦解除劳动合同时就要支付培训费。我想弄明白究竟有无这方面的政策规定?
答: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份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份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10、我春节后跳槽进入一家外企,双方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这才干了两个月,由于公司总部决定裁员,我也接到了解雇通知。其他被解雇的老职工的通知上都有经济补偿金数额,而我的通知上没提这事。请问,在试用期内被裁,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吗?
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公司是因为裁员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显然不属于前述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确需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你公司被裁的老职工依据此规定是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那么,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因此,你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原因不是因为你在试用期,而是因为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不满六个月这个最低计算标准。
(智联编辑:闻燕燕)
文章来源:智联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