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日,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在中国掀起一场裁员风暴,大批员工突然之间被“扫地出门”。对此,有律师表示,沃尔玛此举涉嫌违反劳动法。
采购部门裁掉千余员工
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被裁员工胡某告诉记者,10月22日,他突然收到沃尔玛的一个通知:“您和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劳动关系在2007年11月30日将被终止。”
胡某当即被“扫地出门”:工作章当天上交,公司为员工办的信用卡停用,胸牌的使用日期当天截止。次日,胡某就无法再迈入公司一步。
一名被裁沃尔玛员工透露,同一天,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全部下达了裁撤令。“总数超过1200名员工,将分批次裁掉约200人,比例超过15%。”
裁员应对新劳动法?
“新劳动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将大幅度增加,到时候裁员将更加困难,沃尔玛此时裁员,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某大型外企人力资源主管表示。针对此次裁员事件,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回应记者:“这是沃尔玛全球采购办公室优化重组计划的一部分,并非只在中国地区施行。”
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有迹象表明,沃尔玛在中国的巨额采购已经出现了向其他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趋势。
程序上违反劳动法
“沃尔玛的裁员行动,至少在程序上违反了劳动法。”一名资深律师对记者说。按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这样大规模的裁员只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沃尔玛的情况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只有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或者是资不抵债期间,公司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那么,沃尔玛只能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条款,执行此次裁员。”该律师表示,“但这样必须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经过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沃尔玛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律师说。